宁德市社区矫正工作显成效 重新犯罪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01.01.2016  13:39

(记者 吴宁宁)   近年来,我市以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为工作目标,全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重新犯罪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报告》显示,据悉,2009年3月,我市以福鼎市作为试点启动了社区矫正工作,2011年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展开。对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后,严格执行报到、请销假、禁止令执行、出境限制、教育学习等监管制度,采取手机定位、上门家访、定期汇报等方式,做到“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对重点对象严格监控、一般对象普通监管、放心对象宽松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切实做到“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季评议、年考评”。

同时,实施分类教育。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类型、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等情况,开展个案矫正,探索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治疗等心理矫正方法,增强了教育改造效果。比如,古田县司法局在黄田镇凤亭村开辟约300亩的山场,作为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此外,古田县还在基层司法所中设立心理矫正室,聘请有资质的心理教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此外,开展社会适应性温情帮扶。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为符合条件的农村籍社区服刑人员落实责任田,为有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比如,霞浦县利用地方产业特点,为41名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海带、紫菜的养殖技术培训;古田县积极利用当地培训平台,组织23名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电子商务培训,拓宽他们的就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