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着力抓好四个环节,实现“公调对接”规范化

04.08.2016  12:05

近年来,永安市在辖区内设立了14个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了基层乡镇(街道)接访、调解、法律咨询工作的一体化,维稳关口前移,提升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完善对接制度。市司法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移送调处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培训制度、司法衔接制度等,从源头上规范派出所案件的委托对接工作。完善纠纷登记、报表统计、档案管理、案件回访等工作制度。

二是确定对接范围。明确规定对于婚姻家庭、邻里、继承、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性等复杂、疑难民事纠纷,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以直接移送驻所调解室调解;对雇凶伤人、涉黑涉恶、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及其他恶性案件,行为人系惯犯或尚未刑满、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多次伤害他人身体或致多人轻微伤的,携带凶器伤害他人的等不可移交驻所调解室进行调解。

三是明确对接流程。派出所对属于“公调对接”内容范围的、双方当事人愿意接受人民调解的民事纠纷,2个工作日内将调解申请书、当事人的初步调查笔录、证人的笔录等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并移交驻所调解室。驻所调解室于结案后3个工作日内将调处情况向派出所反馈。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市司法局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调对接工作的特点和优势,提升社会知晓度和认可度,引导广大群众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注重培养和发掘优秀驻所人民调解员,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大力宣传驻所调解员参与民事纠纷调解的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推广新经验、新做法,扩大社会影响,树立良好形象。

近三年,永安市各驻所调解室调处的各类矛盾纠纷1612件,成功率85%,防止民转刑案件26件,防止群体性事件35件,化解纠纷成效显著。其中,仅燕东街道驻所调解室就调处328件矛盾纠纷,调解成功314件,收到当事人感谢信十余封,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得到了有效提升,并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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