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监察局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17.02.2016  10:35
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漳州的开局之年。漳州市监察局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实施意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全面推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依规履职,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落实“两个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从制度上加强和规范依法执纪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协助市委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双报告”、述责述职、谈话提醒、诫勉谈话和函询、检查考核等制度,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并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推进依法治市、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富美漳州结合起来,紧紧抓住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这个关键,加强教育、管理和建章立制。三是突出责任落实。协助市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强化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责任追究。探索实行“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制度,在市财政局等10个市直单位进行试点,同时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跟进落实。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书记逐级约谈、市领导带队检查考评、责任制检查问题清单跟踪督办等常态化机制,推动问题整改。健全“一案双查”制度,全市共对履责不力的144名责任人员进行倒查问责。 (二)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 一是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学习弘扬谷文昌精神,当好党的忠诚卫士”专题活动,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活动,加大明察暗访、专项整治、问责处理、公开曝光的力度和密度,加大问责曝光力度,巩固成效、扩大成果。今年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5起12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8人,曝光通报典型案例60期101起166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追究主体责任32人,追究监督责任5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强烈信号。三是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着力查处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新“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小官巨贪等基层腐败问题,结合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全面清理排查2012年以来受理的涉及村干部的信访件。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15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3人,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三)依纪依法依规,严厉惩治腐败 一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以法治精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在“五个统一”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制定《选调干部参加反腐倡廉教育实践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深化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我市的改革试点工作得到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的充分肯定,经验做法被中央办公厅、中央纪委办公厅采用刊发。巩固提升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工作,创新办信力量格局、办信程序、考评问责等工作机制,通过抓早抓小,把好纪律第一道防线,受到省纪委充分肯定,在全省推广。推进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改革,市委出台了三个提名考察办法,细化操作规则,规范工作流程。二是强化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执纪执法机关办案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研究起草《漳州市执纪执法机关加强办案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漳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与金融、通讯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加强与审判、检察、公安、审计、金融、电信等部门在办案中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形成反腐败整体合力。三是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坚决依纪依法予以惩处。特别是在查处大案要案、责任追究案件、执法部门与中介机构相互勾结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四个方面有新的突破,取得较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3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69人,移送司法机关85人,挽回经济损失9500多万元。 (四)践行“三严三实”,打造法治队伍 一是依纪依法办案。围绕办案安全“零风险”和办案队伍“零污点”的要求,坚持依法依纪依规办案,完善办案安全管理制度,防止以案谋私,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及在办案过程中违反纪律、跑风漏气的问题。二是加强学习教育。把法治教育、纪律教育纳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教育计划,制定出台《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理论研讨、“学习弘扬谷文昌廉政精神,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等专题研讨,举办办案安全、乡镇纪委书记综合业务等培训班,全面提升干部依法行政和监督执纪能力。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出台《漳州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内部管理,严格监督约束,坚决防止“灯下黑”。 二、2016年工作安排意见 2016年,市纪委监察局将按照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继续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为推进依法治市提供坚强纪律保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坚持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着力提高依据党规党纪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责任担当。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保障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认真贯彻和执行,全力推进中央“四个全面”“五个发展”战略布局落地落实,为我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政治保证。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学习弘扬谷文昌廉政精神,开展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崇尚高线、坚守底线,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肃查办不收敛、不识抬举、不得民心、不守规矩等“四不案件”,着力解决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一些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权谋私、效能低下等行为要坚决制止、严肃处理,倒逼党员干部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努力在全市营造遵规守纪、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要坚持从严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把两个责任压实到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身上。协助市委实施主体责任清单管理,总结提升10个市直单位试点经验,向全市推开,实现责任落实全覆盖。继续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作为述责述廉、报告评议、工作约谈、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全力推进整改到位。坚持“一案双查四问责”,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直接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责任”作为问责的重点,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加大责任追究和通报曝光力度,达到问责一案,警醒一片的效果,倒逼责任落实。  三要坚持依纪依法,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学深悟透、运用把握“四种形态”,全面提升执纪能力和水平。在重点查处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突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审查。结合县乡两级换届工作,加强与组织部门衔接,及时核查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强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建设,运用科技手段对行政权力进行动态监管,对处罚过程进行实时跟踪监察。注重案后整后与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相结合,重点加强对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项目招商、政府采购等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深入剖析腐败背后的深层次根源,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和制度完善,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发生。 四要坚持从严监督,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变种,灵活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定期集中检查等方式,严查各级食堂、工会等隐性部位“三公”经费违规问题。针对历次检查出来的多发易发问题,特别是规避八项规定的“三公”经费支出违规问题,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完善制度,通过“开正门、堵偏门”,堵塞漏洞,消除监管盲区。严肃查处屡查不改、顶风违纪甚至变本加厉的单位和个人,对新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一律实行直查快办、一律问责追查到底,一律实行“一案双查四问责”,一律从严从重处理。通过加大问责、实名曝光,形成震慑。 五要坚持从严管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固化为工作思路,进一步转变执纪理念、转变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制定出台我市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市、县两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统一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不断创新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强纪检监督干部监督工作,切实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漳州市监察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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