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环保局严把“四关”强化危险废物监管

03.08.2015  11:29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危险废物的严格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漳平市环保局本着本着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对危险废物的监管。 

一是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执行新建项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对产生危险废物的新建和扩建项目从严审批。并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作为评估、审核的重要内容,只要产生危险废物的项目,一律要求与具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确保危险废物全部纳入安全处置范围。  二是严把申报登记关。建立《漳平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档案明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着力摸清危险废物底数,对申报登记内容进行认真核查,全面掌控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处置、转移报批等真实情况,建立动态档案,确保申报登记内容及数据规范、完整、真实。  三是严把业务质量关。督促企业加强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业务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经考试后持证上岗。并对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管理能力和水平。截止目前,举办了3场的业务培训会,共有78家企业、100多人参加了培训。  四是严把监管落实关。由环境监察大队对产生危险废物的重点企业开展每月不少于1次的现场监察,切实加强涉危企业的执法监督管理。对照《漳平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进行逐项核查,依法查处危险废物管理处置的环境违法行为,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同时,对不达标的企业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落实对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 (漳平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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