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依法行政工作,今年以来,温州市法制办立足政府法制职能,积极夯实基层基础,不断完善机制建设,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夯实基础,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表率作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8月上旬,该办提请市政府出台《温州市政府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明确以温州市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学习会等形式,以宪法、依法治国方略、依法行政基本理论及与政府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政策等为重点内容,将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列为市政府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的对象,原则上每两月开展一次,并根据需要适时举办各类法制专题讲座,提高全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制度出台后,当即于8月13日邀请宁波大学钭晓东教授为该市第一期领导干部学法作《新“环保法治”与温州可持续提升发展——新常态·生态文明视野下的解读》的讲座,切实推进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二)精心部署,扎实推进阶段性重点工作。一是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在多方调研的基础上,下发《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等7家单位探索性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各单位坚持“立足实际、公开透明、规范执法”的原则,建立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立案、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决定、文书送达等进行记录,及时收集、固定案件证据。加强可视化技术手段应用,综合运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手段,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可视化的音、视频记录,并保存1年以上。完善配套机制建设,将应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与执法人员的奖惩挂钩,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目前,全市7家试点单位已全面启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二是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整改。7月底,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家库中抽选10名专家组成独立评查小组,对11个县(市、区)、46个市直部门提供的271个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强制案卷、按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卷分2批进行抽查评议,对评查中发现的执法程序细节不注意、法律规范援引不准确、文书法理阐述不充分、案卷标准格式不统一等问题,逐条反馈至责任单位,并由分管副主任带队赴责任单位逐个督查,切实落实整改措施,着力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认真总结前两年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和不足,在调研学习“瓯海顾问团模式”、“瑞安项目化模式”、“省办顾问组模式”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并积极发挥其在政府立法项目研究论证、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谈判中涉及重要法律事务咨询论证意见提供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目前,该市平阳县编委办已正式批复同意在各镇(乡)增设法制机构,文成、泰顺、永嘉等地也在积极落实中,力争到2015年底实现市、县、乡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
(三)强化督导,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督查机制。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定期研判制度。以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对市直单位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完成及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进行“一月一通报一研判”,对各类数据开展综合分析研判,找差距、补短板,及时准确掌握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动态,更好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建立行政首长出庭通报制度,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情况进行每月通报,对未出庭的单位要求对照问题,查找原因并整改到位。同时,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及司法建议反馈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庭审理的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对因不履行出庭应诉、落实司法反馈等职责,导致本地区、本系统发生严重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切实深化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及司法建议反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