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六项机制”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4.07.2015  19:09
         近日,龙岩市永定区组织4个检查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半年督查,重点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六项机制”情况,规范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是责任追究机制。重点检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开展“四不两直”情况,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乡镇或部门,启动约谈、预警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事故隐患排查长效机制。检查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
      三是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罚机制。用考核“指挥棒”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是安全生产上下联动宣传工作机制。落实各乡镇、各单位宣传通讯员,形成上下联动宣传工作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活动动态,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载体,广泛开展宣传引导。
      五是应急救援机制。切实各部门加强日常协作配合,特别加强部门、单位间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救援装备、应急救援队伍及医疗救助网络、应急信息和各类数据库的共享。
      六是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检查“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非治违”联合执法机制,促进部门联合执法、合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林钜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