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私自销毁名下车辆 申请低保受阻
26.11.2014 15:12
本文来源: 东南网
“现在急着办低保,但名下的车想要达到注销的条件还得1年,这可怎么办?”25日,家住市中区十六里河镇吴家村的吴先生向党报热线反映,其名下的车辆已经销毁,但当时没有到车管部门注销,导致现在无法申请低保。
吴先生讲述事件经过
2010年,吴先生购买了一辆二手面包车,并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2012年,吴先生在驾车时遭遇交通事故,车辆损坏严重,已经“不成样子”。
随后,因为修理费用太高,吴先生便不想再进行维修,他将车辆解体,并按照废品的价格卖给了废品站。“当时并不知道车辆还得到车管部门进行注销。”吴先生称。
现在,吴先生万万没想到,正是对车辆的这次不经意的处理,让急需申请低保的他陷入困境。
当事人陷入困境
吴先生告诉记者,他刚刚做完肾移植手术,目前没有工作能力,家庭积蓄所剩无几,无奈之下,他才申请低保。不曾想,在申请过程中,工作人员告知,因名下有车,不符合申请条件。
为了尽快将车辆注销,吴先生将之前的交通违法罚款一一缴纳,但工作人员却告知,车辆3年内无行驶记录才能注销,因此还得再等一年的时间。“车在我名下,我也能提供身份信息,为什么不能立刻注销呢?”吴先生十分焦急。
车管部门解释
济南市车管所工作人员称,由于吴先生的车辆已经销毁,在无法提供车辆的情况下,只能遵照“车辆3年内没有运动轨迹”的规定进行注销。“这已经是在车主无法提供车辆的前提下提供的变通解决方案。”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吴先生车辆注销的问题,只能再等一年。(记者 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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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1.2014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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