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民政局三举措强化“三公”经费监管

04.05.2015  09:02

  一是健全管理制度。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制度,重点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二是统一财务管理。成立局财务核算中心,把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统一纳入管理,并实行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明细表按月向派驻纪检组、监察室报备和大额开支报备预警机制,加强财务监督管理。三是强化财务内审。每年组织办公室、监察室、会计核算中心人员对下属各事业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到位。(莆田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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