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呼吁市民增强防范意识 远离经济犯罪陷阱

17.05.2016  16:59

  莆田网讯 2015年以来,莆田公安机关严厉整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但当前全市经济犯罪案件主要呈现出“信用卡诈骗犯罪加速蔓延”、“非法集资类案件发生率持续攀升”、“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依然高发”等特点。为此,莆田警方呼吁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意识,远离经济犯罪陷阱。

  5月16日,莆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吴栋贵向媒体表示,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经济犯罪形势,公安机关在加大对经济犯罪打击力度、震慑犯罪的同时,也呼吁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群众在自我防范方面尤其要增强“四种意识”:

  一要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既要有经济利益的“美好”预期,更要充分认识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等多方面的风险。特别是对社会上各种明显不靠谱的所谓的“高回报”投资,绝不可轻易相信,时刻提高警惕,保持清醒,多方甄别,理性判断,合理投资,保护好自己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二要增强法治意识。社会公众在进行投资、经营、理财等经济活动前,尽可能了解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不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文禁止的非法经济活动,不做盲目投资,避免遭受财产损失。

  三要增强防范意识。对个人银行卡、信用卡的信息,要小心、谨慎和合理使用,用卡消费时要注意遮挡,对载有个人信息的物品、资料等未经清理不可随意丢弃。特别是对个人重大信息的使用,要慎之以慎,注意防失密、防骗密、防窃密,努力做到万无一失。

  四要增强维权意识。受到不法侵害后,要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资料,尽快拨打110或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查询冻结、快速止付等工作,公安机关将尽最大努力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