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检察院积极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01.09.2014  18:17

 
  福建检察网9月1日讯 (林志南 林国火)  8月29日,漳州龙海市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在开学前夕再一次来到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小洪家里开展帮教家访。这是该院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的一个侧面。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通过采取圆桌交谈、回访考察、家访谈心等方式,对6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开展教育辅导,从思想上启发引导他们认识错误,鼓起生活的勇气,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人际交往等方面的问题,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本文开头的小洪在检察干警的耐心帮教下,上学期成绩从原来班上的42名上升到16名。期间,该院还从辖区学校挑选35名老师组建“爱心帮帮团”,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个案心理辅导,建立心理辅导档案,同时借助心理缓压器械,有效缓解了他们的心理压力。
  除此以外,该院还积极探索与社会力量相结合、企业关爱与社区矫正相结合的帮教新路,联系爱心企业建立“就业帮教基地”。目前,该院已与漳州市第十四届、十五届人大代表,龙海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龙海市三星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黄亚清达成协议,在其公司的生产基地——漳州龙海市榜山民政三星造纸厂建立第一个“未成年人就业帮教基地”,并签订三方就业帮教协议,由公司按照生产经营需要予以岗前就业培训,对符合上岗条件的安置对象,安排进入生产实践,签订劳动合同,同工同酬,并由检察官建档考核,开展跟踪监督。目前,该基地已为20余名不在学、无职业的16岁以上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岗前就业培训5期,提供工作岗位3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