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检察院司法警察支队“四个不落后”
21.05.2014 18:05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5月12日讯(马浙闽 王光忠 郭生教) 近日,福州市检察院司法警察支队经过长达55天的不懈坚持,圆满完成了一起重大勤务工作。期间,正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最紧张的时段,但在“四个不落后”的举措之下,福州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们坚持两手抓,做到了两不误、两促进。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燕培称赞他们:“积极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也出色地完成了各项执勤任务”。
习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活动同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支队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院《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始终做到“四个不落后”,确保教育活动出成果。
学习教育不落后。该支队近期在工学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想方设法、灵活运用,坚持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各项任务完成,他们针对干警分散执勤、难以集中的特点,“特事特办”,采取个别补课或晚上集中辅导等办法,特别是为了能够及时传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精神,支队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分头专门从福州赶到其它执勤点对干警进行特别辅导教育,确保学习教育内容一课不少、一次不减、一人不漏。
撰写体会不落后。广大干警能够充分认识到学习教育是为了更好工作,做好本职工作也是体现这次学习教育成效,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执勤任务,见缝插针式地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平均每人撰写心得体会5篇以上,3次组织心得体会交流,对其中质量较高的10篇进行展评,受到了市院教育实践办领导的充分肯定。
履行职责不落后。参加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一项政治任务,该支队把这项政治要求充分体现在日常执勤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落实,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得到了市院领导高度赞扬。如在执勤某项任务中,副支队长黄可旺既是带队领导,也是普通一兵,处处身先士卒,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影响和带动全体干警始终保持高昂士气。廖思华,一位副团职转业干部刚到支队报到不久就被抽调参与执勤,与普通干警一样每天执勤六个小时以上,他毫无怨言,愉快服从,始终尽职尽责,保持一名军人本色,得到同志们的广泛认可。王松晖,坚持以大局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就连清明节说好要和家人一起去扫墓的,最终也主动要求值班,表现出可贵的牺牲奉献精神。
模范带头不落后。习总书记在调研指导兰考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特别强调指出:“领导干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发挥带头作用,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是全面的而不是有选择的。” 为确保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不走过场、卓有成效,政委翟勇、支队长刘新建等支队领导多次到各执勤点对干警进行传达学习教育,清明节和假日期间还轮流带头值班,极大地鼓舞和影响士气。他们出色的工作曾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支队长刘新建连续两届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司法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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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5.2014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