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检察院举办首期合适成年人培训
23.01.2015 20:07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1月23日讯(潘羽洪)为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工作中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1月22日,福安市检察院举办首期合适成年人培训会,以讲解、座谈交流的形式对合适成年人名单库中的全体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合适成年人履行职责的能力,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
培训会上,该院为与会人员讲述了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设立背景和重要作用,并从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起源和法律基础、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现实意义、合适成年人到场的权利义务和合适成年人到场权与法定代理人、律师到场权的区别等四个方面,结合典型案例,从理论角度和实践操作两个层面分析在各个诉讼环节容易侵害涉案未成年合法权益的情形,讲解合适成年人工作过程中应用的技巧和方法。
参会人员相互交流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工作的感受和心得,并就现行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实践情况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同时提出了确认合适成年人身份、增加合适成年人、按照涉案未成年人户籍选择合适成年人等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受益匪浅,不仅巩固了自身的理论基础,更新了法律知识,而且对如何做好合适成年人工作有了明确认识,今后将不断加强学习,发挥他们自己的专长,更多地参与合适成年人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权益保障。本文来源: 检察
23.01.2015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