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检察机关向破坏林地违法犯罪行为亮剑

13.08.2015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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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讯员 李萍映 邓永海

  “批捕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27件36人,起诉101件149人,查办生态资源领域职务犯罪5件6人。”2015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联合法院、公安和林业等部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破坏林地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服务绿色经济建设美丽龙岩”专项法律监督工作。

   加大保护力度

  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破坏文明生态问题仍时有发生。

  今年年初,武平县检察院在审查逮捕一起涉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林某受市场交易的利益驱使,非法采伐红豆杉,且该案还有他人共同结伙作案,若不采取强制措施,极易发生串供、干扰作证情况。随即,该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追捕意见书》,要求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石某等三人。审查起诉阶段,公诉人审查卷宗后还发现,陈某、张某二人曾向林某、石某等人收买过红豆杉,已构成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应依法追加起诉。6月10日,武平县法院以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法判处林某、石某等3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的刑罚;以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陈某、张某等3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的刑罚。

   延伸服务触角

  “近年来,长汀县检察院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服务发展大局,成效明显。希望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为推动我县加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6月初,长汀县委书记魏东在长汀县检察院报送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促进生态文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上作出批示,充分肯定该院延伸服务生态文明触角的作法。年初,长汀县检察院针对部分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人文生态保护力度意见后,研究出台该《意见》,实现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双重保护。与此同时,各地也立足实际,不断探索延伸服务触角的新途径、新方式,如新罗区检察院探索矿区“补植复绿”机制,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保护群众利益、修复生态环境“一诉三赢”办案效果;武平县检察院由全院16个职能科室分片挂钩国土、环保、林业等行政执法单位,及时相互通报信息,形成联动工作模式。

   突出服务效果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要有行动,而且要见成效。”年初召开的全市检察长会议上,市检察院罗辉检察长对生态检察工作提出要求。今年上半年,该市检察院提升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完善“专业化法律监督+社会化综合治理+恢复性司法实践”生态检察模式,督促毁林案件当事人补植复绿957亩。今年6月,联合环保部门开展“保护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专题预防活动,重点对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污染企业进行巡查走访,检查了解企业环保建设情况及需求,提出加强环境保护和监管的建议。漳平市检察院联合教育局举办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的学生绘画比赛,向社会征集到100幅“孩子心中的生态美”。

  “生态环境是我们每一个人赖以生存的基础。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检察机关责无旁贷,必须积极作为,勇于担当,敢于亮剑,以实际行动保护我们的家园。”8月10日,龙岩市检察院生态资源处处长谢睿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