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整治市区及周边区域户外广告牌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提起市区户外广告牌,不少市民的第一反应是“五花八门、参差不齐”。即日起,这些杂乱无章、破旧残缺,给市民来带“视觉污染”的广告牌将陆续“下岗”。据悉,宁德市将对市区、沈海高速飞鸾岭隧道北洞口至云淡服务区沿线,104国道飞鸾岭至后岗环岛、宁德大桥北桥头至六都沿线两侧的广告牌开展整治。
分批分期清理整治广告牌253面
据介绍,宁德市拟针对中心城区、高速公路和国道沿线两侧部份广告牌存在的设置无序、破旧残缺、影响城市景观等问题,分批分期开展广告牌清理整治工作,并明确职责,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使户外广告牌达到管理规范,设置有序,监管到位。第一批清理整治范围为沈海高速飞鸾岭隧道北洞口至云淡服务区、104国道飞鸾至六都段及宁武高速赛岐互通口周边共115面,第二批清理整治范围为宁德中心城区共138面。
处置原则为,遮挡自然景观,影响市容市貌,与周边环境不协调,给市民带来“视觉污染”的;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违反《宁德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的;不符合《宁德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在不影响市容景观的前提下,适当保留一些用于蕉城区、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益宣传版面。
具体时间安排上,即日起至2016年1月25日,为第一批集中拆除阶段,主要是拆除高速公路沿线及宁德南互通、104国道沿线擅自设置或不符合规划要求设置的广告牌;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为第二批集中拆除阶段,主要拆除中心城区违章设置、已到期、未补办审批手续的广告牌。
市区广告牌未审批的予以拆除
那么,宁德市将如何处置这些广告牌呢?其中,中心城区的,2007年户外广告设置上收市管之前,由蕉城区、东侨管委会广告管理部门审批设置的,暂按审批时间予以保留,届满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予以拆除;上收市管理之后审批设置的,按审批时间保留,届满的予以拆除;未审批的,予以拆除。
高速公路沿线两侧的,在高速公路控制区范围内,经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审批设置的,予以保留,时间届满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予以拆除;在高速公路控制区范围内,未经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审批设置的,予以拆除;在高速公路控制区范围外,未经审批设置的,予以拆除;在高速公路控制区范围内,虽经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审批设置,但设置密度太大的(如宁德南互通口主车道东侧9面,西侧2面),由市住建局提出整改意见,高速公路公司实施整改。
104国道沿线两侧的,在公路控制范围内,由公路部门审批设置的,予以保留,时间届满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予以拆除;在公路控制范围内,未经审批或由公路部门审批期满未续批的,予以拆除;公路控制范围外,未经审批设置的,予以拆除;104国道宁德大桥北桥头至上金贝路口段,虽经审批,但不符合《宁德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予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