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

14.08.2014  17:34

  8月4日,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会上,泉州市教育局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

  第二届全国“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泉州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中央综治办、中国关工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努力创新活动方式,强化工作力度,在全市中小学广泛深入开展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现身说法警示教育、法制教育征文演讲比赛、法制教育文艺演出、心理关爱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研讨会等七项活动。寓教于乐、寓教于文,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使普法内容入耳入脑,并内化为青少年学生的行为规范。

  通过持续不懈的努力,泉州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取得良好效果。2011年至2013年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率逐年下降,2013年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比2012年减少210人、下降21.19%。全市有98%的中小学实现了“零辍学、零赌博、零斗殴、零吸毒、零犯罪”,各学校均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