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政府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
2月18日,厦门市政府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林锐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林锐对2015年政府法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做好2016年政府法制工作提出要求。林锐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开拓进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
林锐强调,要加强政府立法和制度建设。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2016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安排,按时保质完成。在立法工作中,要加强立法调研,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活动的途径,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对政府制度建设的新期待,要不断增强法规规章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立、改、废、释并举。
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要贯彻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要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建立和完善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
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要继续深化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依法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要重视行政复议中的调解功能,提高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要主动适应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部分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划管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提高应诉工作能力。
会上,市法制局局长黄杰总结了2015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部署安排了2016年工作任务。会议通报了2015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考核结果,6个单位被评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区),11位同志被评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
各区政府、各管委会及市直各部门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厦门市法制局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