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协召开十三届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28.12.2018  10:11

  昨日,市政协召开十三届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市政协主席何静彦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福州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委员履职工作规则、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对违纪违法政协委员及时作出处理的决定等修订草案,以及有关机构设置和人事事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审议十三届市政协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未尽事宜的决定。

  会议还审议了市政协十三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思路,决定提交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决定2019年1月4日召开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同时审议了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决定提交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审议。

  受市长尤猛军委托,副市长杭东到会作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情况及主要内容的说明。与会人员还对《政府工作报告》《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征求意见稿进行协商讨论,并听取市政府系统办理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情况和2018年协商成果落实情况,市法院、市检察院2018年工作情况的通报。

  何静彦表示,今年以来,在中共福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协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切实把提质增效贯穿履职全过程各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开好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对进一步发挥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团结和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力量,齐心协力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有福之州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各界共识;要精心准备“委员作业”,切实提高履职质量;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展现政协良好形象,确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市政协副主席雷成财、林治良、林绍彬、郑勇、林恒增、郑云春、王绍知、林锋、罗蜀榕,秘书长张大斌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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