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推进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工作取得成效

13.04.2016  14:34

泉州市是我省宗教工作重点地市,2014年1月国家宗教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工作的通知》下发以来,泉州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宗教团体、场所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推进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及时全面动员部署。市宗教工作部门牢牢树立“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的工作理念,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对全市寺庙、宫观推进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调查、摸清各寺观敬香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明确工作任务、职责要求和措施,把文明敬香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相结合、同步推进,提升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各寺观根据上级部署,成立文明敬香工作小组,结合各自寺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和制度,确保推动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工作取得成效。

(二)宣传引导文明敬香。各级宗教工作部门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宣传发动,引导信教群众文明敬香、节俭敬果。市佛协、道协分别发出《文明敬香倡议书》,广泛宣传文明敬香礼仪,指导、督促各寺庙、宫观在显要位置设置宣传文明敬香的横幅或公告牌。同时,通过法会、发放宣传材料、安排志愿者劝导等方式,引导信众文明烧香。在佛道教和民间信仰场所树立文明敬香的典型,以点带面,大力推广文明敬香好的经验做法。把文明敬香工作纳入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的重点,每季度督促检查文明敬香工作落实情况,引导场所摈弃短期经济利益,规范香烛经营。同时,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燃香类产品,杜绝烧高香、烧大香等不文明行为。市人大把文明敬香、生态寺观落实情况纳入2016年督查的重点工作。

(三)推进生态寺观建设。引导、指导佛、道教界发挥寺庙、宫观在生态保护、生态理念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自觉参与生态寺观建设,用优美庄严的寺观环境引导信众、抚慰信众。一是寺观建设融入自然。二是绿化美化寺观。三是推动香炉改造。四是开展周边环境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