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探索开展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工作

21.07.2017  12:52

  三明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上关于扶贫开发的各项部署要求,着力推动扶贫攻坚工作稳步向前发展。作为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三明市农村精准扶贫取得一定成效,“348”精准扶贫机制广泛推广,为进一步推进扶贫事业全面发展,切实改善城市困难家庭的生活水平,2017年起三明市探索开展了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工作。

  瞄准靶位、精准规划。城市困难家庭帮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明市政府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城市困难家庭帮扶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经与市直有关部门多番研究、反复论证,制定出台《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以梅列、三元两区为先行试点,明确帮扶对象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42%,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福建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规定的,城市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可直接认定为建档立卡困难户,并率先将符合条件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帮扶范围,实施“规划到户、因户施策、责任到人”的精准帮扶。试点结束后,将对试点成果进行评估,形成可持续、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条件成熟后向各县、市推广延伸,实现扶贫工作农村与城市全覆盖。

  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及时成立三明市市区困难家庭精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由三明市市长余红胜任组长,副市长肖华鑫任常务副组长,两区主要领导及市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三明市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筹划指导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试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督查、考核和总结交流经验,为困难家庭帮扶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创新工作,精细实施。为有序推进帮扶工作的开展,我市探索建立了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347”工作机制,即“三步工作方法、四类困难对象、七种帮扶措施”。根据安排,全市采取一申请、两审核、两公示“三步工作法”,进行精准识别。“一申请”:由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两审核”:街道办事处通过有效方式调查核实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并提出审核意见;区级民政部门对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审批决定。“两公示”:街道办事处公示申请人信息后,经区级民政部门批准的对象相关信息还须再次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才能确定困难家庭名单。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三明市将城市困难家庭按照因病、因残、因学、因灾等“四因分类法”细化为四类困难对象,根据每户困难对象具体致贫原因,进行帮扶管理。具体帮扶措施主要有七种,即采取就业帮扶、医疗救助、教育资助、住房援助、扶残助残、兜底保障和结对帮扶。

  整合资源,精准投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要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在各类政策制度上做好衔接工作;要强化投入保障,统筹使用各类财政帮扶资金;要整合各种公共帮扶资源,大力集聚社会帮扶力量,提高资金资源使用效益,凝聚合力,协同推进,共促共为。

  目前,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工作已完成前期动员部署、业务培训,正进入精准识别阶段,初步统计两区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对象约1700多人,其中低保对象1420人、特困人员20人。下一步,将通过宣传发动、示范带动、督促检查、总结推广等环节,进一步探索城市帮扶工作新思路、新办法,确保两区能在2018年底顺利完成试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城市困难家庭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打赢扶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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