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拟招募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服务

20.04.2016  16:20

  本报讯 我市今年将统一招募45名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安排到10个县(市、区)的城市社区从事社区服务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4月25日至5月10日,有意者可报名。

  报名时间:四月二十五日至五月十日 服务期限:二年

  此次招募对象为2016年南平市生源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南平市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1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88年7月1日后出生)。

  考生可在4月25日至5月10日到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报名,也可登录南平人才网(www.nprc.net),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格,于5月10日前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寄至南平市八一路338号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张文彬收,并在快递单备注栏上注明“社区招募报名”。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县(市、区)招募岗位。

  报考同县(市、区)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如有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将从报考同一县(市、区)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安排体检。

  据了解,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内的生活补贴、社会基本保险、体检、培训经费以及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补助由省级就业专项资金予以解决。

  在全省公务员招考中,安排当年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数15%比例的职位定向考录。省、市、县(区)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也应拿出一定比例。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其服务期间计算工龄。

  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参加服务社区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并愿意继续留在服务县(市、区)街道(镇)工作的,在相关街道(镇)所属的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免于参加统一招考。 (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