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强化担当约束,着力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09.06.2017  23:35
         龙岩市强化担当约束,着力建立党委统揽、政府抓总,安委会牵头统筹、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安办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巡查,安全监管部门主抓,其他部门支持保障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推进工作落实。

      一是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出台《龙岩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市、县两级党委均已确定一名领导成员负责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政府安委会主任均已调整为正职领导担任,各级政府副职为安委会副主任。全市7个县(市、区)、经开区、134个乡镇、1915个村居已全部制定出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目标责任管控。坚持效果导向,突出个性化考核,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市对县、市直部门绩效考核内容,严格督查考评,加大奖惩力度,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县(市、区)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坚持每月对全市目标管控情况分析通报,并将通报抄送给同级纪检监察、组织、综治、绩效、文明等部门及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近年,市政府坚持每年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县(市、区)政府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对获得优秀和达标的市直单列考核单位分别奖励10万元和5万元;对发生1起较大事故的县(市、区)政府、市直单列考核单位不予评奖,发生2起及以上较大事故的取消考评资格并责成其向市政府作书面检查。共对县级政府实施5次、市直单列考核单位实施3次不予评奖处罚措施,取消1个县级政府、1个市直单列考核单位考评资格。从今年开始,在全市筛选一批安全生产问题突出隐患较多的乡镇由市政府进行单列考核。

      三是突出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全市841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面推行“五落实五到位”。 制定下发了《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推动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召开现场会、组织专家深入企业指导创建等方式,督促企业扎实开展标准化创评工作,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等30个行业共4900家企事业单位完成达标,达标率100%。(龙岩市安监局 陈焕林 王才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