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开展龙津河流域矿山污染治理

14.09.2015  16:48

  闽西新闻网讯(通讯员 吕洪荣) 龙岩市政府日前印发《龙津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其中,提出四项措施治理矿山污染,实现重要流域无证非法矿山关闭取缔率100%、持证矿山的地质环境生态保护与治理基本达标的工作目标。

  据了解,该四项措施具体为:整治无证非法采矿点,彻底关闭取缔,对“死灰复燃”的矿点(硐)进行严厉查处,严格按“六条标准”予以关闭取缔。整治持证矿山,加强重点区域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2017年底前完成马坑太保林矿区、东宫下高岭土矿区等采矿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严格执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把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列入矿山年检的重要内容,对龙津河两侧未按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实施“边开采、边治理”的持证矿山企业,一律视为年检不合格,停止火工供应,煤炭矿山将函告煤管部门停止火工供应。严格实施《龙岩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对重要流域两侧及上游水源保护地规划为禁采区域的持证矿山,采矿证期满后不予办理延续,不得新设采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