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自查工作

06.11.2014  12:43
      2014年10月,福州市根据《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自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瘦肉精”专项整治自查活动,在自查工作中,各县(市、区)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瘦肉精”监管工作开展中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为做好此次专项整治自查工作,主要做到: 一、领导高度重视,保障到位。始终把“瘦肉精”日常监管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努力健全长效机制。 二、日常监管不松懈,专项整治突重点。执法人员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积极深入养殖场、养殖大户、屠宰场,饲料店等场所开展专项检查,保持着严控严打的高压态势。认真组织开展养殖环节和定点屠宰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 三、制定“瘦肉精”监管的查处流程,强化检打联动。 四、加强宣传和引导,提高全社会人员的科学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自觉守法意识。通过与养殖户、饲料生产企业签订承诺书,督促经营者合法生产经营,诚信自律。 五、大力推广建设生猪标准化示范场。通过生猪标准化示范场的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广大养殖场户发展标准化生产。 2014年“瘦肉精”监管活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081人次,检查饲料生产经营企业148家、生猪及肉牛肉羊养殖场(户)751家,活畜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21家,屠宰企业(场、点)56家,发放普法宣传材料8211份,媒体宣传1次,培训25场,培训人员1445人次。抽检企业或场491个,抽检样品35697个,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