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开展“文明示范一条街”检查活动

29.09.2017  20:54

     

  检查现场  

  9月27日,市委文明办、城建监察大队、食药监局、吴航街道等多部门联合开展“文明示范一条街”检查活动,活动旨在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切实提高公民文明素质,扎实有效地推进“文明示范一条街”创建活动。 

    

  活动现场  

  “文明城市创建需要大家一起参与,希望大家积极参与,人人都做文明宣传员,都为提升文明做点事。” “老板,能不能把外面的灯箱拿到里面去”,“师傅,麻烦你不要在人行道上做工” ,当天各部门工作人员深入胜利路(包括培青路)的街头巷尾,分发文明城市创建资料,劝导行人做文明市民,纠正沿街店面乱堆放乱吊挂,呼吁大家一起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文明示范街创建活动。 

  “文明城市靠大家,我们商户要做好‘门前三包’,把卫生清理干净,不随处扔垃圾,做到文明经商。”培青路一商户说。 

  据了解,“文明示范一条街”范围包括: 

  1、胜利路(包括培青路):市政府门口至邮政环岛。包括沿街两侧的所有商铺和东步行街、西步行街两侧的所有单位、商铺、住户; 

  2、朝阳路:旧检察院路口至裕利达十字路口。包括沿街两侧的所有单位、商铺、住户和沿街两侧的居民小巷。(长乐文明办陈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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