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督查组到永安市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督查

16.07.2015  20:34
         7月15日,福建省安委办督查组一行4人到永安市开展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制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

      省督查组先后听取了大湖镇《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意见反馈及有关安全生产相关情况,详细了解了永安市“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项治理”工作、职业卫生职能划转、安监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查阅了相关内业资料。随后,督查组对辖区企业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宝华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华融禽业有限公司等开展了暗查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特别是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三项治理”存在的问题,督查组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零容忍”的要求,责成企业按规范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永安市安监局  俞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