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开展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

23.10.2015  18:24

为严厉打击活畜养殖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违法行为,根据《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计划的通知》(闽农厅办[2015]26号)要求,福州市认真布置开展了全市的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及时制定并下发了《2015年福州市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方案》,并根据各县(市、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监测任务。此次专项监测主要以中小规模的养殖场(户)为重点组织开展抽检,抽检样品为育肥后期的生猪、肉牛和肉羊尿样,目前已完成全年任务。共抽检福州市的福清、长乐、闽侯、闽清、连江、罗源、永泰、马尾和晋安9个县(市、区)的150个生猪养殖场318份样品,2个肉牛场4份样品,2个羊场4份样品,检测结果全部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