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平价商店将超150家
今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将控制在3.5%左右。近日,市物价局局长施国宾在掌线本报24小时热线96339时,就读者关心的问题接受咨询、投诉。
施国宾表示,今年1-4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涨幅2.4%,比控价目标低1.1个百分点,有望实现今年的控价目标。为达到今年的目标,该局采取了六方面措施。
一是强化价格监测工作。科学调整和设置价格监测点,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密切关注价格形势、重点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动态变化。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发现价格异常情况。继续拓宽平台发布“价比三家”资讯,引导群众理性消费。
二是全面推进平价商店建设。今年争取再建设一批平价商店,确保年底全市平价商店数量达到150家以上。继续推行动态管理制度,适时落实启动和退出机制,确保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
三是探索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当农产品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对低收入者进行适当的补贴;当农产品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对生产者进行适当的补贴。以猪粮比价盈亏点为目标价格,探索生猪价格保险。
四是进一步完善临时价格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标准,实行重要节日临时价格补贴制度,确保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影响。在推行针对居民生活的阶梯价格政策过程中,探索对困难群众在一定限额内实行水、电、气价格优惠或减免措施。
五是加强价格调节基金管理。积极会同地税部门加强征收工作,做到应征尽征;加强基金使用的监管,确保基金主要用于扶持主要农产品生产、流通、储备和平价商店建设以及社会困难群体临时价格补贴。
六是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商业银行、教育、资源性产品等价费专项检查。深入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惠企政策落实检查、加重企业负担监督检查,突出对涉及中小微企业乱收费行为的整治,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大对粮食、蔬菜等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市场巡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