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工商局积极服务企业兼并重组

06.01.2017  15:07

  一是兼并重组登记权属于同一机关的,可同时申请办理;不属于同一机关管辖的,先行受理的登记机关要帮助企业做好工作衔接。二是原有的特许经营权、资质、许可证等在有效期内的,允许其继续使用,需办理过户手续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办理。三是积极参与企业兼并重组的方案论证和前期辅导,指导企业合理设置股东结构和股权比例,为兼并重组企业开通工商登记“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个性化服务措施。今年以来,全市共指导4户企业办理兼并重组登记,其中以吸收合并形式重组3户,投权投资形式重组的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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