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商局出台支持和服务企业上市发展的十条意见

12.11.2015  17:34

  日前,泉州市工商局出台支持和服务企业上市发展的十条意见,内容主要包括:鼓励企业对外投资或并购重组,支持上市后备企业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作为出资,在泉州投资设立新公司或并购企业,提高资本运行效率,降低重组改制成本;引导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建立全市上市后备企业商标品牌创建梯次培育机制,支持、鼓励上市后备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提高企业及其商标知名度和辐射力;加大对企业名称字号保护,支持上市或上市后备企业向工商部门提出在同行业或关联行业的字号保护申请,对符合公平原则的申请,工商部门将企业名称录入保护库,未经申请人同意,不予核准与被保护名称字号相同且行业相同或相关联的企业名称;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充分发挥区域性商标保护协作网的作用,为上市后备企业开展跨区域打假行动,指导上市后备企业国外维权,指导遭遇国际商标纠纷的企业积极通过法律途径跨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还包括放宽企业名称限制、支持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支持企业组建集团、鼓励社会资本成立股权投资类企业、优化登记服务措施、积极培育上市资源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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