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医院改革方案出台 部分项目自付比例将下调

26.01.2016  10:01

  福州新闻网1月26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张旭) 日前,我市出台了《福州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改革内容涉及医院管理、医疗价格、政府投入、人事薪酬、医疗保障等多个方面。在此次改革中,福州市属公立医院将与省属公立医院错位发展,提高医务人员保障水平,同时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部分项目自付比例将下调。

  根据方案目标,到2017年,市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进一步显现、以药补医机制彻底破除,力争市属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不同等级医院

   医疗价差合理拉开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公立医院改革围绕“价值回归”,深化医疗价格制度改革。其中,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以及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合理拉开不同等级医院之间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差距,并同步建立价格常态化调整机制。重点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服务、康复治疗以及技术劳务价值高的项目价格。

  该负责人表示,医院医药价格调整的同时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将制定出台市属公立医院政府投入的实施细则,建立长效补偿机制以及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增长机制。由市医管委以发展规划为导向、以绩效考核为基础,提出市属公立医院年度投入计划,市财政纳入总体预算。

   降低部分项目

   个人自付比例

  《方案》提出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将实行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在2015年开始进行的单病种付费结算试点基础上探索开展按疾病诊断关联性分组(DRGS)付费方式。

  同时,逐步提升保障水平,将符合条件的日间手术、优质护理服务、新技术项目、院内制剂以及部分精神科量表测查项目、心理治疗和精神康复类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适当下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个人先行支付比例,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设立的便民门诊费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开展中医优势病种定价和付费方式改革试点,通过医保支付方式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多种保障制度的衔接,健全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按年度预拨基金,并简化相关审批手续,实行“一站式”结算。

  “在医疗联合体内或按分级诊疗规范要求双向转诊(不含门诊)取消医保二次起付线。”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发挥医保调控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间的报销比例差距,引导建立合理就医流向。对县级医院无法治疗经批准转诊的病种,医保应给予充分保障。

   紧缺医护人员

   每月补助千元

  《方案》提出,医疗行业存在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等特点,应建立适应市属公立医院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医院在总额范围内,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待遇,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拉开不同岗位间的差距。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院长收入与医院经济收入直接挂钩,严禁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耗材和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允许市属公立医院医师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多点执业获取合法合规报酬。探索实行与以公益性、运行效率满意度为重点的绩效评价挂钩的院长年薪制。

  同时,给予急需紧缺专业儿科及公共卫生专业艾滋病、结核病、麻风病、精神卫生等医护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补助;给予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经考核合格的卫技人员(毕业5年内)一定补助,其中硕士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博士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落实对中医类医院和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专科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安排一定的经费补助。设立市属公立医院改革专项经费,市属公立医院院长年薪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

   鼓励发展医联体

   促进分级诊疗

  “与省属公立医院实施错位建设发展、市属公立医院侧重发展区域医疗中心和专科医院。”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指出,根据《方案》要求,整合优化现有医疗资源,加强综合、中医类三级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发展骨科、肺病、肝病、传染病、精神病、皮肤病、儿童、妇老年病、康复等专科集群,逐渐形成“院有专科、科有专长”的发展格局。探索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推进医疗服务在健康养老领域拓展延伸。

  同时,促进分级诊疗,推动医疗卫生工作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鼓励市属公立医院组建新的医联体,在医联体内率先开展分级诊疗试点,综合运用行政、协议、价格、医保和绩效等多种手段,提高市属公立医院疑难急危重症患者就诊比例、门诊预约转诊比例、住院患者康复下转比例,降低普通门诊就诊比例。以医联体和康复患者管理为切入点,逐渐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

   支持社会资本办医

  在深化人事酬薪制度改革方面,为调动医护人员的积极性,《方案》创新编制和人事管理,打破现行公立医院的编制管理限制,合理核定市属公立医院人员规模,实行动态调整,编制使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市属医疗单位可自主考录聘用人员,对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结果公开。

  同时,支持社会办医,支持市属公立医院通过技术、人才、品牌、管理、服务、基础设施等合适的方式与社会资本合作,在资源短缺区域,薄弱专科领域新建混合所有制医院,并纳入社会资本办医范畴,不受公立医院床位规模控制,符合条件的享受政府扶持社会资本办医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