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局开展形式多样的《气象法》宣传

08.12.2014  23:06

  今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同时2015年1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下简称《气象法》)颁布实施十五周年纪念日。为隆重纪念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及《气象法》颁布实施十五周年,我局高度重视,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活动覆盖面、影响力,营造浓厚的法制舆论氛围。

  一是市局党组高度重视,法规处及时汇总省局法规处及市依法治市办得通知要求和宣传内容,下发各区气象局及气象宣传科普中心,按照省局要求结合各区的活动方案,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

  二是12月4日参加以“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厦门”为主题的大型法制宣传活动,重点推出以《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办法》为主要内容的气象法律法规的普法读本,同时精心编制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的竞答题目,现场发放给前来咨询的市民,对竞答分数超过70分的发放纪念品,现场市民也踊跃参与,整个活动得到市委常委、市政法委詹常洲书记等市领导的肯定。

  三是各区气象局积极参加各区组织的宣传咨询活动,参加由区司法局主办的咨询活动。重点围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颁布实施十五周年"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颁布实施十五周年”主题活动。区气象局派出气象志愿者在活动现场向市民讲解气象安全知识及气象法知识,赠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报纸、挂图、展板等。

  三是开展气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12月1日至12月5日,先后通过综合信息系统宣传栏发布《气象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内容、参加气象、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渠道和形式,认真组织做好相关宣传活动。3日~5日利用LED、微信、微博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从不同侧面、不同视角,全方位、多层面加大对宪法和《气象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树立依法发展气象事业的理念,努力营造良好的气象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