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漳州市将深入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

25.11.2014  13:55

  原标题:三公经费公开应细化说明

  东南网11月2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昨日,导报记者从漳州市政府办获悉,明年1月1日起,漳州市将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都应当公开部门预决算,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预算单位都应公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且“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细化说明。

  其中,政府预决算公开的时限为同级人大批复(批准)预决算后20个工作日内,部门预决算公开的时限为同级财政批复预决算后的20个工作日内,“三公”经费预决算随同部门预决算一并公开 (原则上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公开时间要保持一致,力争集中在二至三天内公开完毕。

  预决算公开主要通过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应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没有门户网站的单位,应通过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或当地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同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要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三公”经费方面,由财政部门负责公开本级汇总“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预算单位负责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