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将实施三千地灾户搬迁计划
26.06.2014 18:55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本报讯 笔者昨日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根据市政府下发《关于做好2014—2016年地质灾害搬迁工作的通知》精神,2014至2016年,我市将实施三千户地质灾害威胁户搬迁计划。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自愿搬迁、集中安置(20户以上)的农户,将列入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且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优先列入搬迁计划。
根据《通知》精神,此次地质灾害搬迁重建选址要尽量靠近中心村、集镇、工业园区、县城,与造福工程安置区规划相衔接,尽量使用未利用地,不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对集中重建点,统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保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并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统一外观,努力把集中重建点建成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示范小区。地质灾害搬迁重建工作实行“县负总责,乡抓落实,工作到村,任务到户”的责任制,每个集中重建点都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班子,协调解决重建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国土资源、农办(扶贫办)、移民、住建、城乡规划、财政、民政、交通运输、水利、电力、广电、林业、金融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在政策、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各县(市、区)政府应多渠道筹措资金,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地质灾害搬迁户和列入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的对象,旧宅拆除并复垦的,补助资金每户不少于3万元;旧宅基地确实无法复垦的,补助资金每户不少于1万元。
(曹传宁)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26.06.2014 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