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对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再动员再部署

11.08.2017  19:21
   8月9日上午,泉州市经信委在2017年度第三季度防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会议上,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再动员再部署。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监管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首要任务,严格按照于伟国省长“严之又严坚守安全底线”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二要强化组织领导。要在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于伟国省长“实之又实强化安全措施”要求,以及责任分工,结合煤矿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重点突出水害、火灾、瓦斯和人车等主要灾害排查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抓好安全大检查工作,切实消除煤矿安全监管盲区和漏洞。三要改进工作作风。督促煤矿企业按照于伟国省长“细之又细排查安全隐患”,以及隐患自检自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要求,围绕煤矿生产建设全过程和每个环节,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并按照“五落实”抓好隐患整改。县煤管部门要对照安全大检查的重点内容,以及《福建省煤矿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检查内容,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做到真检实查,敢于严格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四是严格责任落实。要按照于伟国省长“紧之又紧压实安全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对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泉州市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