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位于全省第二

17.02.2015  11:34

  2月13日,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上年实施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3.73万亩,占全市年度治理任务54万亩的118.02%,占省下达任务47.1万亩的138.24%,超额完成年度治理任务。我市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位居全省第二。

  从项目完成情况看。我市以重点项目为龙头,带动全市面上水土流失治理工作。重点抓好新一轮的宁化、清流、建宁、泰宁、将乐5个国家重点县治理项目,继续抓好4个省级重点县项目,实施16个省级和10个市级水土流失重点乡镇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截止目前,上年的5个国家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项目,已完成投资 4596.04 万元,占任务72.77%,实施治理面积21.29万亩,占任务89.75%;4个省重点县治理项目已完成投资4063万元,占任务100%,实施治理面积9.14万亩,占任务100%;16个省重点乡镇治理项目已完成投资3005.37万元,占任务100.04%,实施治理面积6.02万亩,占任务100.01%;10个市重点乡镇治理项目已完成投资1187.53万元,占任务100%,实施治理面积2.98万亩,占任务100%。

  上年,全市共争取中央、省上各类水土流失治理项目补助资金10867万元。其中,国家重点县工程争取国家资金4417万元;中央预算内项目争取中央资金800万元;省重点县争取省级财政补助3250万元;省重点乡镇项目争取省级财政补助2400万元。市财政继续安排1000万元水土流失治理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市级重点乡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市级项目前期工作。

  从开展水保宣传工作情况看,去年12月份,我市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省率先开展首个以“保水土、美生态、富百姓”为主题的“水土保持宣传日”活动。水保部门通过上街驻点宣传、赠送水保宣传材料、悬挂横幅标语、发送水保公益短信等形式,进乡村、进社区、进厂矿、进校园,宣传水土保持科学知识、法律条文,推动水土保持条例的贯彻落实。统一制作发放3万多张水土保持宣传画,分发2000余本《水土保持法》《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悬挂横幅200多条,使《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在广大市民中得到普及,进一步营造了全市上下关心、重视、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氛围。积极响应我省“保水土、美生态”为主题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摄影作品展活动,开展水土保持摄影竞赛。选送作品60多副,其中获特等奖1副,一等奖1副,二等奖2副。此外,从6月份起,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历时4个多月的全市中小学生“水保杯”水土保持征文竞赛。全市约20万学生积极响应,踊跃投稿。分别评选出一等奖35篇,二等奖80篇,三等奖120篇,还评选出6个优秀组织奖。

  从年度亮点工作情况看:首先,去年尤溪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强力实施发展战略,着力打造大美尤溪,顺利通过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评定标准的评审,并获得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称号。其次,在紫色土严重侵蚀区宁化县淮土乡吴陂村和石壁镇江家村,建设集水土保持科研、科技教育培训、实用技术应用推广和休闲观光于一体的水土保持科普示范园,整个园区1728亩。现已完成由政府投入为主、宁化水保生态公司负责实施的第一期投资1950万元,修通了园区4.5米宽水泥硬化道路9.3公里,建成了1个试验区、1个种苗基地和10个功能治理区,促使园区内的植被覆盖率由原来的41%增加到85%,土壤侵蚀量减少了73%。再次,为准确掌握水土流失现状,因地制宜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我市委托福建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对永安、明溪、沙县、泰宁、将乐、尤溪、三元区和梅列区等8个县(市、区),开展水土流失遥感调查工作,构建三明市水土流失三维展示系统。

  (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