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省农业厅将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核发工作下放到设区市农机管理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拖拉机驾驶培训行业管理工作,确保培训质量,福州市印发了《关于做好拖拉机驾驶培训行政审批、考试管理等工作的通知》(榕农[2014]225号),对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的核发工作作出规定。近日,根据《通知》要求,市农业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福清市宏安农机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连江县富民农机服务中心这两家申请拖拉机培训许可证换证的机构进行实地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发出《整改通知书》。目前,两家拖拉机培训学校均按要求整改完毕,已重新获得《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