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安监局四要求强化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15.04.2015  18:59
  

        近日,厦门市安监局四要求强化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一要注重培训质量。把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并加强培训管理,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二要保证培训时间。职业卫生培训初训课时不得少于16学时,复训课时不得少8学时。

  三要出具培训证明。对经培训合格的,由培训单位出具培训证明,记载培训对象、培训日期、培训内容和课时。培训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并按规定时限保存备查。(厦门市安监局 吴升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