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安排部署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07.04.2015  18:29

      一是下发文件。4月12日,宁德市政府下发《关于强化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下达禁火令,4月3日-8日在全市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二是广泛宣传。4月1日-7日,组织开展以“平安祭扫,文明清明”为主题宣传周活动,引导教育群众通过鲜花、影像等环保形式进行祭祀。发放《致林农朋友的一封信》、《致中小学生一封信》、《严禁野外违规用火、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通告》等宣传材料8万多份,发送警示短信10万多份。三是强化督查。3月31日-4月8日,成立专项督查组,分赴各地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同时,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扑救预案,配齐配足扑火机具、装备,全面检修扑火物资6万多件。四是加强值班。清明节期间,全市防火办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畅通火情信息,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