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二轮第二批巡察展开 巡察组进驻3家单位

21.03.2017  09:05

  福州新闻网3月2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记者昨日获悉,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3月开始,市委巡察组对台江区、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含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市五一广场管理处、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等3家单位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日前,3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据悉,上月市委启动第二轮巡察工作,首批已对市红十字会等单位展开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