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多举措落实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

18.07.2014  09:21

  一是部门联动。市、县、乡逐级负责,由民政部门核定投保人数并组织实施,财政部门拨付和监管资金,人保财险公司负责事故认定和理赔工作。二是财力保障。公办养老机构自行承担保费,民办养老机构保费与当地财政按5:5的比例分担,累计缴纳保费20.63万元。三是规范程序。合理确定保费标准、赔付方式、责任限额和争议解决方式,建立绿色理赔服务通道。四是宣传发动。开展相关保险知识普及和培训,在省市主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提高养老服务业保险意识,实施后全市养老机构入住率提高19%。(三明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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