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多举措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08.05.2015 20:02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是组建服务机构。厦门市管工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中心,下设综合服务部、承保服务部、理赔服务部、安全培训服务部、防灾防损服务部五个部门,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承保、统一服务、统一理赔,为投保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是提升保险金额。根据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将保险金额从原来的18万元提升到48.4万元,同时下调施工企业缴交的保险费水平,投保费率平均下调近10%,综合费率下调超过30%,最大限度为施工企业节约成本。
三是创新制度机制。建立“24小时接报案制度”,第一时间掌握出险情况;建立“理赔服务绿色通道”,为被保险人提供优先理赔服务;与社保中心赔付工作相衔接,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调整不同人身保险残疾程度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确保建筑农民工及时、足额得到赔付;建立厦门市建工人意险服务信息系统,汇总统计承保理赔数据和安全督导情况等,有效提供工作效能。
四是优化服务保障。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督导队,通过巡查为投保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相关企业和项目免费提供施工现场评估、安全技术咨询和安全隐患排查等防灾防损服务。(厦门市安监局陈佳玮)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8.05.2015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