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多举措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

01.03.2017  15:22

  工作人员检查食品加工小作坊。(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福州新闻网3月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通讯员 郑路平)记者昨日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去年,该局积极探索监管新举措,通过叠加出台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激励机制等方式,强化目标考核和服务引导,坚持激励与惩治两手抓,全面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力度,取得明显成效,助推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小作坊目录产品达11大类,新核准发证67家,创建省、市示范点29家,查处、取缔违法小作坊20多家。

   目标考核与激励机制叠加67家小作坊新核准发证

  据了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模小、数量多、就业门槛低,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存在从业人员流动频繁、素质不高、生产成本低、卫生条件较差、时有滥用食品添加剂甚至个别非法添加等诸多隐患,成为长期困扰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为突破小作坊监管瓶颈,推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我市创新采用了目标考核与三级激励机制叠加方式。

  “出台了《福州市2016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创建及考核验收工作方案》,对全市小作坊的帮扶取证以及示范创建工作实行定额考核。为了有效扩大示范效果,(市)县也相应出台激励机制,助推小作坊规范取证及示范创建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在创建基础上,市食安办专门拨出30万元专项经费,帮扶提升意愿强烈的小作坊改进生产条件创建市级示范点。此外,连江县也拨出20万元小作坊专项经费,并将小作坊治理工作纳入县对乡镇绩效考评指标。

  目标考核与三级激励机制叠加方式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数据显示,去年全市共完成小作坊新核准发证67家,创建小作坊示范点29家,其中14家为省级示范点,还有15家为市级示范点。

  此外,我市还加大了整治工作督查力度,对小作坊示范点创建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进行通报,通过反面警示促进小作坊规范取证和示范创建工作。去年,全市共对小作坊食品开展抽检277批次,责令整改61家次,查处、取缔20多家次,与公安部门联合查处食品小作坊刑事案件1起。

   强化帮扶指导服务实现“四上墙”统一模式

  在创建过程中,针对小作坊业主普遍存在文化素质较低,管理不规范的情况,我市还强化帮扶指导服务,确保示范可复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了《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原、辅料进货验收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等四项质量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供小作坊业主参考,指导其根据各自实际条件制定质量管理制度,上墙公布执行。同时,印制《食品加工小作坊配料记录表》《原辅料、添加剂查验入库及出库使用台账》《食品加工小作坊成品出入库销售台账》《食品加工小作坊不合格品及过期食品处理记录》等四类小作坊进货销售台账记录本1200册,免费发放给全市小作坊业主。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也争相推出具体的帮扶举措。其中,连江县市场监管局帮助业主统一设计生产工艺布局、规范包装标签标识,委托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对小作坊食品进行监督抽检,为小作坊申证把好质量关;长乐市市场监管局派出人员到各示范点,现场指导业主填写进货、销售等台账记录;闽清县市场监管局帮助在“7· 9”洪灾中受灾的业主完善生产设备布局、食品进销货台账、食品安全自律管理制度等,促进业主尽快恢复生产。

  如今,全市29家示范点全部实现证照上墙、制度上墙、人员健康证上墙、台账上墙等“四上墙”统一模式。规范的生产布局、标签标识、制度管理、台账记录等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也给从事传统工艺的小作坊业主带来意想不到的经济效益,偏远乡镇的纯手工肉燕、线面开始通过网络走出福州,走向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