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法院着力破解执行难题

04.01.2017  00:01
  今年来,莆田市城厢区法院严格落实全省“六个专项治理”中关于执行工作的要求,主动作为、积极创新。在“执行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努力破解被执行人下落难寻、财产难找、规避执行、财产难处置等难题,突出执行强制性特点,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打造执行“铁军” 逐案逐件排查

  “为全面打响破解‘执行难’战役,我们第一步要做的就是打造一支执行铁军!”城厢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志权说道。

  为此,该院党组成立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执行案件清积办公室,执行案件清积办公室负责清理积案的统一领导、管理、协调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执行局。同时,按照省高院和市法院的要求,该院切实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为每个执行员配备了单兵设备,确保对执行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做到“一案一光盘、每案必留痕”。为扩充队伍,该院还招聘了多名执行助理,并安排协警协助执行,有效缓解执行中“案多人少”的矛盾。

  为明确破解“执行难”具体工作目标,执行局组织专门人员对全院未结执行案件梳理,并登记造册,对符合清理对象的案件逐案逐件进行排查。今年来,共排查拟清理的历年积案共8307件,未结标的合计265417万元。

  此外,为做到“底数清、目标明”,该院对案件进行分类统计,区分涉金融、涉民生、涉党政等各种类型;开展“执行款专项清理”行动,共清理建院以来未退的执行款136笔、259.37万元。同时,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整治“执行难”的行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

  以信息化破题 用网络化破解

  信息化建设是打赢执行战役的重要手段。为强化执行力度,该院注重加快执行信息化建设,畅通最高院“总对总”和省高院“点对点”网络查控体系,用足用好银行、公安、民政、工商、淘宝、证券等信息查询和人员、车辆布控手段,改变“登门临柜”查人找物的传统模式。今年来,该院通过“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发送查询指令209031次,涉及案件2815件,涉及被执行人3306人次;涉及金融机构存款、涉及车辆4170部、涉及房产12741处、涉及土地9771宗、涉及工商法人登记企业3018个;发送涉金融机构控制指令1179次,涉及存款金额人民币6562.04万元;开创性地使用最高院“总对总”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人林某强开设在云南昆明的银行账户4万余元,提高了执行效率。

  “司法拍卖具有信息发布广度大、拍卖效率提高,竞价更为充分、以及互联网司法拍卖过程不需缴纳拍卖佣金等优势,因此我院注重加快推进网络拍卖业务,有序开展网络司法拍卖房屋、车辆业务。”该院法官说。今年来,该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网络司法拍卖30次,涉及房屋及车辆合计16件,成交13件,成交转化率为92.86%、平均溢价率为32.89%,网拍完结率为87.5%、成交金额为1175.60万元,为当事人节省拍卖佣金约58.78万元。目前已经进入拍卖程序的房屋共有11套,标的额达1100万元。

  “对于拒不执行法律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我们采取多种手段严厉打击,打消其侥幸心理。”该院执行局局长曾可嘉说道。该院通过福建政务网、全国法院执行案件管理系统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企业法人2898人次,对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企业法人形成全覆盖的信用惩戒。同时,借助法院官方网站、LED公告屏幕实时滚动播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头像,还在全市法院首创在金融机构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最大限度挤压被执行人的失信空间。

  为防止失信被执行人“跑路”,该院提高限制出入境措施力度,并与公安机关联合布控,查找被执行人;与检察院协作,联合打击拒执犯罪。今年来,该院共发送5人次的限制被执行人出入境的指令,通过公安布控系统布控10名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涉嫌拒不执行犯罪线索2件。

  12月16日上午,该院在省法院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开展“执行大会战”行动,共出动干警27名、警车4部,拘留4人。经督促调解,共和解履行4件,到位标的28.5万元。今年以来,该院共采取司法拘留67人次,形成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

  突破传统模式 确保廉政高效

  “这就是我的地,我围起来怎么了!”许某情绪激动,扯起袖子往前迈了两大步,马上被几名执行人员劝住,及时熄灭了一场“战火”。原来,东海镇某公司与许某因两间店面所有权及1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归属引发侵权责任纠纷,城厢法院一、二审判决许某应拆除围墙,恢复原状,并把占用的1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归还某公司。判决生效后,许某拒不履行。于是,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双方矛盾更加激化,甚至因此组织人员多次斗殴,积怨较深。

  “如果传统思维强制执行可能引发持续斗殴事态,危及企业生产及当地社会稳定,甚至会出现人员伤亡。”该院认真分析了案情及双方当事关系变化特点,分管领导、执行局长坐镇运筹,科学谋划、周密实施。一方面由执行庭会同灵川法庭联动调解,多次上门入户做双方当事人的法律疏导和人性化劝导工作,并实地勘察,寻因溯源,对纠纷的性质和产生背景进行深入、全面地调查,就地梳理双方争议焦点及引导协商解决纠纷;另一方面协调当地镇、村、司法所、派出所领导,整合可协助调解资源,多途径协同疏导、多人次说服劝导,法、情、理、俗多措并举。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按时交付履行,被执行人许某向某企业自愿腾空归还所占用的两间房屋,申请执行人某企业支付25万元作为补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冰释前嫌。正是城厢区法院创新运用了执行和解工作方法,才促使这一矛盾尖锐的纠纷案件执行和解,从而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今年来,该院成立执行旧案组,抽调副局长及执行员各两名,专职处理2013年以前的执行积案共6052件。对2014、2015年度的执行积案共2065件由原经办人进行包案负责,并对涉金融案件、涉信访案件、涉民生案件等优先提起查控。今年来,已提交金融机构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积案共1245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1245件1298人。截至8月1日,已督促实际执结64件,执行到位人民币366.75万元。

  “在案多人少的背景下,我们着眼于从内部着手集约化管理,提高执行效率。”该局每天轮流安排一名执行干警从事涉不动产登记材料送达工作,执行干警下乡需提前一天进行报备,对路线进行整合优化。

  “为了更好地保障执行工作的开展,我们还实行了网格化分案、规范工作流程等措施。”曾可嘉介绍道,网格化分案即在统计的基础上,实行每个执行员包片2-3个镇街或县区执行案件的办法。一方面使执行分案更加规范,杜绝随意性,同时有利于执行员与当地镇街、村居配合,提高送达及执行效率。针对新收案件、房屋处置、车辆拍卖等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流程,便于执行员操作,同时便于督促检查,防止疏漏。为确保廉洁执行,该院每周一召开廉政例会,强调廉政要求,及时敲钟拉袖,同时设立执行廉政监察员,对案件开展实时督查,并规定每个执行案件均须填写《廉政事项自查表》和《监察工作日志表》,否则不能结案。“我们还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主动接受监督,对检察院发出的司法建议书及时予以答复,做到有错必改。有拒吃请、拒收礼品、礼金等情况都要进行登记然后统一上报监察室。对于执行不力、进展较慢的,由执行局领导进行约谈,及时督促并限期整改。”曾可嘉说道。

  据统计,2016年以来,城厢区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391件(不含旧存240件),同比增长90.07%;执结案件3455件,结案率123.04%,实际执行到位8072万元;执结立案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之前的旧存积案6670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王琦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