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居民养老金最低标准提至每月160元

02.08.2018  10:04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将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60元。

  据了解,此次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增加30元,增加部分从2018年1月1日起发放。本次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涉及我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38.18万人。

  此次调整工作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已7月31日前发放到位,共调整补发33762.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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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福建新闻
闽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达每人每月118元
  经省政府批准,省人社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发文,福建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