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出台多项政策 市场化为污水垃圾处理注入新“活力”
如何处理污水垃圾是城市和农村管理面临的一大困题,产业化为此注放了新的“活力”。早在2001年,福建就在全国率先提出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出台了多项的政策和措施,通过十多年的持续推进,如今,全省已建成投产99座市县污水处理厂,累计实施污水处理产业化项目77项,全省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1.6 %。全省共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厂(场)64座,处理能力3万吨/日,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7.5%,居全国前列;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19座,处理能力1.9万吨/日,占总处理能力的62.5%,位居全国第二。
这项成绩的取得得益于近年来福建在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上做出的努力。
出台多项政策 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
福建省城市污水处理事业总体上起步较晚、发展水平较低,在产业化之前,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面临着投资需求巨大,资金来源不足的状况。
“在传统体制下,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资金全部由政府负担,单一的投资渠道造成的资金紧缺,制约了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介绍,传统的城市污水、垃圾处理投资和运行体制僵化,制约了行业的发展。
针对污水垃圾处理面临的问题,福建在2001年10月召开了全省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工作专题会议,决定把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作为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工作重点和城市公用事业改革的突破口,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
据介绍,在开展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福建省政府从2001年开始在全国率先提出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先后出台了《福建省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的暂行规定》、《福建省关于推进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若干意见》。
福建省还在2002年4月份成立了“福建省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协调小组”,省住建厅成立了“福建省住建厅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办公室”,专门抽调专人开展工作。该厅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对省内现有污水、垃圾处理厂(场)进行调研,多次赴省外进行专题调研,学习了解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投资运行、招投标方式以及污水、垃圾处理新工艺、新技术等,完成了近10份调研报告。
根据在推进产业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省政府办公厅又陆续出台了城市污水、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补充意见、补充通知、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招投标办法、招标文件范本,等一系列从规划到建设到监管的政策,引导和促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工作的开展,2010年根据几年来产业化工作推进情况,又出台了进一步规范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管理的通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村镇污水处理以及生活垃圾处理PPP工程包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着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投资方式灵活 污水垃圾处理产业蓬勃发展
福建实行厂网分开的原则,鼓励社会各种资本进入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行业。新建的污水、垃圾处理厂厂区部分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推向市场,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加快产业化发展的步伐;城市污水管网的投资仍主要由政府承担,也可以在国有控股建设经营的前提下引入多元化投资。
据介绍,福建实施产业化的采取了多种灵活的方式包括:新厂建设采用BOT方式,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按照厂网分离的原则,除管网部分仍由政府投资建设外,厂区投资、建设和运营应推向市场。把城市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和处理四个环节,推向市场,市场化率达82.5%。老厂改制或采用拍卖等方式,对已建的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厂(场)进行事改企转制工作,有2个污水厂实行事改企,并实行企业化运营。有的还通过拍卖方式来盘活原有的固定资产。实行供排水一体化,有23座污水厂实行供排水一体化,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对城市供水排水实行一体化运营管理。最后是承包经营,将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的运营通过招投标选择承包经营者。
福建提出了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模式,新建污水、垃圾处理厂,要面向社会通过招投标确定投资和运营主体。鼓励采用BOT方式。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和城市垃圾运输环节应逐步改制成市场化运作的独立企业法人,实行企业化管理,有条件的可实行经营权转让或经资产评估后拍卖。支持采取PPP模式参与投资乡镇及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包,以设区市或县(市、区)为单位,将辖区内的村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污泥处理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整合组成一个或若干个工程包项目,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合作,鼓励乡镇及农村实行厂网一体投资和运营。新建项目要“强制”应用PPP模式,鼓励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
同时,确定了投资回报政策,当地政府可按高于同期银行长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设定投资回报率,测算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费用,作为向社会投资者招标标底的上限,并实行合理低价中标。建立合理的运营费用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投资者的合理权益。
福建积极鼓励信誉好、科技含量高的民营企业参与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运营,或通过参股、收购、兼并等方式参与国有污水、垃圾处理厂(场)的改制工作。同时,引导、培育我省城市污水、垃圾处理投资建设和运营企业,鼓励扶持省内国有和民营企业公司发展壮大,国有企业如中闽水务、福州水务、厦门水务成为我省水务行业的龙头企业,并向省外拓展业务,民营企业如圣元环保、龙马集团等等成为垃圾处理的龙头企业,加速我省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
市场化让污水垃圾处理走向“快车道”
我省污水垃圾产业化的蓬勃发展,让污水垃圾处理的各项工作走向了“快车道”。通过十多年的持续推进,全省77项污水处理产业化项目中, BOT项目68座(其中泉州宝洲污水厂一期采用承包经营1个)股权转让10个项目,TOT项目2个。在我省64座生活垃圾处理厂(场)中,有46座采用BOT等市场化运作模式,引入民间资本超过100亿元。垃圾处理产业化项目11项。
“通过市场化运作,打开了原本垄断的市场之门,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我省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介绍,通过市场融资, 拓宽了建设资金渠道,加快了污水、垃圾处理厂的建设步伐,既减轻了政府的投资资金压力,又可以享受企业高效运行所带来的成本节约好处。
同时,通过市场化,福建省污水处理厂工程造价和运行成本得到降低了,每吨污水处理工程造价从原来的1500-2000元/吨降低到1000元/吨左右,运行成本(不含折旧)从原来的0.5元/吨左右降低到0.3元/吨左右;污水处理厂人员也大大减少,人员编制减少一半,如当时莆田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8万吨也仅27人。
不少新工艺、新设备的进行了试点应用。实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后,政府对项目建设不再承担具体任务,由投资业主自行选择工艺,因此有利于新工艺、新设备的试点应用。如清蒙污水处理厂采用了搪瓷拼装处理新设备,福清市融元污水处理厂采用悬链曝气新工艺,池体结构采用碾压土坝,改变了传统的钢筋砼结构的作法,为进一步探讨城市污水处理新工艺、新设备作了有益的尝试。近年来,各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以及厦门市生活垃圾分拣中心等项目陆续建成,促进了垃圾资源化进程。
产业化深入农村 补齐环境短板
在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福建以农村污水垃圾治理为抓手,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2017年2月,省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视频会议,动员部署到村一级。福建出台了《福建省农村污水垃圾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市场主体方案》,《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工程包实施方案》、《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垃圾处理PPP工程包实施方案》等多个文件,鼓励指导各地以县域为单位,将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项目捆绑打包,采取PPP模式建设运营,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同时,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方面针对我省山地、丘陵多的特点,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管用长效的治理模式。除采用截污纳管、处理设施设备集中处理等方式外,对于人口较少的村庄和分散的农户,主要采用三格化粪池就地分散处理方式,尾水排入田林山地等消纳利用,减少污水管道建设及其维护等成本投入。农村生活垃圾方面,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同时推动农村垃圾“干湿”分类,湿垃圾就地沤肥处理。
省级实行“以奖代补”资金从仅补建设转向同时也奖补运行,每年安排约7亿元省级专项补助,包括9000万元补助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2亿元补助乡镇污水设施建设、按照设施运行电费1/3补助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1.5亿元按照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10元奖补环卫保洁常态化机制的村庄,按照每户600元补助农户标准三格化粪池建设。各市县按标准配套,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村民保洁缴费制度。
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产业化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全省以县域为单位捆绑打包的政府购买服务或PPP项目已落地79个(污水49个、垃圾30个)、投资额约113亿元(污水94亿、垃圾19亿),共吸引65家企业(污水37家、垃圾28家)参与,其中1亿以上项目30个(污水22个、垃圾8个)。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产业化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目前全省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实现全覆盖,12000多个(约88%)行政村建立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机制,770多个(超80%)乡镇和6000多个(近50%)行政村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福建农村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2017年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攻坚行动以来,村庄垃圾日均清运量比2016年增长23%,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提高18个百分点(新增166个乡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新增农村污水治理52万户。(记者 卢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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