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将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明确7项试点任务

23.08.2016  17:40

  福州日报8月23日讯(记者 柯竞 朱毓松)福建省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的全国首批试点省份之一,记者昨日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的复函精神,《福建省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省政府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方案》提出,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扎实做好改革试点工作,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精简和优化行政审批,强化和创新市场监管,加快构建市场开放公平、规范有序,企业自主决策、平等竞争,政府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管理新体制。要围绕制度创新这一核心任务,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扎实推动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对各类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投资经营行为,凡涉及市场准入的领域和环节,都要建立和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到2017年12月31日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经验。

  根据《方案》部署,我省将围绕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市场准入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投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商事登记制度等7项试点任务,积极稳妥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其中,在健全市场准入机制方面,《方案》提出要严格区分准入类型,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实行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政府不再审批;在健全商事登记制度方面,《方案》提出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全面实施企业“三证合一”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逐步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行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