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在全省率先试水网商虚拟产业园集群注册登记

25.06.2015  12:26

  经泉州市工商局起草并多番论证,6月17日泉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设泉州市网商(虚拟)产业园的实施意见》和《泉州市网商(虚拟)产业园区集群注册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在全省率先创办网商虚拟产业园并在园区试行集群注册登记。同日,市长郑新聪为泉州市网商(虚拟)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及首批申请集群注册的6家网商企业颁发营业执照,标志着园区正式启动。网商(虚拟)产业园是为互联网电子商务主体提供房屋及场所出租、网络经营配套平台服务、住所托管等配套商务服务,并能够在区域内形成互联网电子商务集群的经济园区。产业园主要采用“一园多区”运作模式,由中心园区、分园区和电商社区(村)三部分组成。产业园积极探索实施集群注册优惠政策。集群注册最重要内容是“一址多照”和“住所托管”。入驻园区的电商企业和个体户将以园区运营公司提供的住所为自己的住所办理工商登记,而运营公司负责为园区登记注册企业和个体户提供代理收发各类法律文书及代办相关商务等托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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