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四项措施”加强粉尘作业场所安全生产

05.08.2014  14:43
  

  为吸取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大爆炸事故教训,福州市安监局及时研究部署,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粉尘作业场所安全生产。

  一是组织对全市行业领域涉及粉尘作业企业进行摸排,确定具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数量、类别、分布状况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管理台账,畅通举报渠道,将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二是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粉尘防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作业前检测,严格执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严禁作业人员未经通风和检测进入作业现场。

  三是督促企业完善通风除尘等设施,采用通风排尘、抽风排尘或润湿降尘等方式,及时消除场所的粉尘积聚,配备检测仪表,定期对粉尘场所浓度进行风险辨识、评估和检测,落实防火、防静电等安全措施,保持除尘系统泄爆、隔爆装置正常运行,配齐配全空气呼吸器、应急通讯器材、安全绳索等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四是强化作业人员的专项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对从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粉尘防爆、应急措施等在内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徐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