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四项举措提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
一是优化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在老城区提升改造过程中,优先考虑公共文化设施用地用房和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在新城区规划建设前期,把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一并纳入规划布局、纳入财政预算,重点抓好闽南文化博览苑、闽南戏曲艺术中心、同安民俗演艺中心、厦门市美术馆等建设,着力增强岛外文化设施供给,构建全市“15分钟文化生活圈”。把基层特别是农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作为重中之重,力争五年内全面建成功能完善、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推动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补齐农村文化资源紧缺的短板,保证每年下基层、下农村开展图书馆流动服务达50次以上,流动演出达12场以上,流动展览达10场以上,重要文化项目不少于3项。
二是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解决数量不多、质量不高的问题。加强调研,探索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公共文化设施项目。策划设计一批以群众需要为导向、接地气、合时宜的“自选运作”项目;积极引进高雅艺术,推进厦门高端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继续办好“一区一节”特色文化品牌,构建“镇街有品牌、村居有特色”的多元文化格局。完善文化服务设置和需求反馈机制,精准提供多元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鼓励群众自办文化,支持成立各类群众文化团队,加强社区书院建设,办好文艺大讲堂,进一步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深化文化与旅游、会展、商贸等有机融合,借力国际资源,助力产业升级,打造地域文化品牌。借力“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现代科技信息渠道,传播文化资讯,传播优秀文化,弘扬正能量,重点推动“厦门城市公共文化云平台”、镇街图书馆全面联网服务等建设。
三是用足用好现有公共文化设施资源,解决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对公共文化场馆设施、服务项目及人员开展科学绩效评估,2016年完成17个镇街文化站、148个村居文化服务中心的达标验收和9个镇街图书馆的联网验收。实现公共文化投入产出效益最大化,尽早出台《厦门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办法》,实现公共文化资源配送由“政府包办”向“择优购买”转变。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力度,推动学校、机关、企业和社团等公共文化设施资源延长开放时间,或错峰向社会开放。
四是加强人才培养,解决队伍专业化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加强文化人才的培养、储备和引进,制定《厦门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员管理与考核办法》,重点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培养。完善基层文化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保证基层文化从业人员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培养一支“学雷锋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队伍”,参与文化设施管理,使群众由管理的“配角”变成“主角”。
(厦门市文广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