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四落实”抓好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12.05.2016  17:04
  


    一是精心部署抓落实。按照提前部署、提前准备、提前行动的要求,结合三明煤矿实际,对加强全市煤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充分认识做好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突出排查抓落实。针对当前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督促各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重点检查矿区周边水文变化、水库河流、塌陷区、废弃矿井及老窑水积水情况,认真排查职工宿舍周边是否可能发生山体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督促斜井做好防排水工作,对水泵、排水系统、挡水设施等进行认真细致排查,确保正常运转;督促煤矿企业密切关注天气、雨情变化,严格落实暴雨预警预报、水害防治教育培训“必知必会”、发现水害带薪停产撤人、水害报告奖励等各项制度。

    三是强化监管抓落实。围绕确保汛期煤矿安全生产,调整月度监管计划,加大煤矿安全生产巡查力度和密度。4月份起,我局组成2个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分赴6个产煤县(市、区)开展井上下“全覆盖”的汛期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共检查煤矿企业33家次,发现隐患206条,责令2家矿井停产整顿。

    四是强化值守抓落实。督促各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做好汛期值班值守,保障信息畅通,建立节假日领导带班、科室值班制度,确保情况及时掌握、信息及时沟通、应急及时跟进。同时,要求三泉矿山救护队确保一个小队24小时在岗值班,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科学开展救援。(三明市煤管局)